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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面向全国!公务员选调信息汇总!附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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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长春市面向全国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165名公告。报名时间:9月19日、9月20日;

2020年海南万宁市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92名公告报名时间:9月7日9:00起至9月30日18:00止;

2020年四川成都天府新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选调)优秀人才23名公告。网上报名:9月4日9:00至9月14日17:00;

无笔试!2020年辽宁沈阳市辽中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30名公告。报名时间:9月14日9:00至9月28日17:00;

2020年四川达州市渠县面向全国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3名公告。报名时间:9月14日至9月18日;

无笔试!2020年安徽六安市金寨县公安局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人民警察6名公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


2020年长春市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设适应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按照《公务员法》、《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吉组发〔2017〕1号)等有关规定,长春市面向全国党政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计划

2020年长春市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共计165人,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长春市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此次遴选(选调)面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均称公务员)。

长春市直部门、区直部门公务员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同级及以下部门(单位)机关的遴选(选调),长春市直部门设在九台区、双阳区的单位可以报考市直部门(单位)机关职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公务员身份。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正科级(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相应职级)。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遴选(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9月1日为准(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7.报考党委部门职位的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8.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同时须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基层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即到2020年9月30日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市级及市辖区机关人员公务员工作5年及以上的可视为已具备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不含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不含市州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考生所在地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基层服务期,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报考人员与遴选(选调)机关在职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与遴选(选调)机关直接隶属同一领导人员的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应予回避;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符合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考生可登录“长春先锋网”(www.ccxfw.gov.cn)、“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www.ccrjk.com)、“长春人才网”(www.ccrc.com.cn)查询遴选(选调)职位、资格条件、相关要求等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遴选(选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进行复审。

2.报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报名将依据单位性质、机构规格分9月19日、9月20日两天进行,具体遴选(选调)单位报名日期详见职位表,各遴选(选调)单位接收报名材料仅限报名当日。报名当日具体工作时间: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6:30

3.报名地点:长春市人才市场三楼展厅(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229号)

4.报名须知:报名考生须下载《2020年长春市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并认真填写相关事项。打印《报名推荐表》(粘贴或打印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一式三份。报名时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以及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担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人员须提供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本人不能亲自到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报名所需的所有材料。

5.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每名考生限报1个职位,报名结束后经核实如报考2个及以上职位的考生直接取消遴选(选调)资格。每个职位遴选(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合并相近职位;不能合并的,取消该职位遴选(选调)计划,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要求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确保报名所留联系电话畅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所有考生笔试都要参加综合知识测试;报考文字综合职位的还须参加文字综合能力测试,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还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详见职位表),每科考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的:

笔试总成绩 = 综合知识测试成绩

需要参加文字综合能力或专业能力测试的:

笔试总成绩 = 综合知识测试成绩×60% + 文字综合能力

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

在笔试总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如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每个遴选(选调)职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生总成绩 = 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以笔试中《综合知识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通过差额考察确定最终拟试用人选。体检工作由长春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卫健部门确定体检医院。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各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的职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审批

对拟遴选(选调)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到遴选(选调)单位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遴选(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各单位将考核情况和拟录用意见报长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遴选(选调)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转任或参加公务员遴选(选调)考试。


七、疫情防控

1.报名人员应立即通过吉林省12320卫生热线(0431-12320)了解长春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长春市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现场报名和笔试、面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按疫情防控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不能出具解除隔离证明的,不可以参加现场报名和笔试、面试。

2.考生应在发布公告后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并在“长春先锋”网等相关网站下载打印《2020年长春市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3)记录报名和笔试、面试前14天内的相关情况。报名和笔试、面试当天,须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次测温后在现场上交1份《2020年长春市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当天提供3日内(含)在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可以参加现场报名和笔试、面试。

3.现场报名当天,报名人员持《2020年长春市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身份证、《2020年长春市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现场报名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进入报名现场,报名现场将根据入场计数器控制人流量。

4.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遴选(选调)各环节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2020年长春市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附件4),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并记入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报名人员须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政策咨询电话:0431-88776684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431-12320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3日


万宁市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为万宁深度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现根据工作需要并按照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一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本次选调共计92个岗位,选调的具体职位、人数、专业等要求详见《万宁市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国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和纪律观念强,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2.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且各学习阶段均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8月31日)。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按照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组织考试、体检考察、确定选调人选、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万宁党建网(www.wanningdj.gov.cn)、万宁市人民政府网(wanning.hainan.gov.cn)、万宁党旗红(微信公众号)、万宁发布厅(微信公众号)、南海网(http://www.hinews.cn/)等媒体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9:00起至2020年9月30日18:00止。


2.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海南省万宁党建网(www.wanningdj.gov.cn),认真阅读选调公告及附件,详细了解选调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注意事项及有关规定等,根据本人条件选择岗位。

3.报名网址: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604

4.报名材料: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报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同意(签名盖章)。

(2)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蓝底)。

(3)身份证正反面(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毕业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6)学位证书。

(7)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材料。

(8)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加盖公章)。

5.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选调岗位。

(2)报名调剂:报名阶段可由主办单位根据各个单位及职位的报名情况调剂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在选报一个岗位的前提下自愿选择接受报名调剂。

(3)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在报名时间内须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报名系统将于2020年9月30日18:00准时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4)报名时间内,以上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6.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万宁党建网了解选调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三)资格审查

1.按照选调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环节人员。未进入考试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所交报名材料不予退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

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进行考试,未达到比例,相应减少选调计划人数。如选调计划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2:1的,取消该岗位考试。

3.按照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进行资格条件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将在万宁党建网上另行公告。

(五)组织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①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②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

③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④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⑤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万宁党建网发布。

(2)面试

①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报考岗位选调名额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②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③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短信通知。考生应持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④面试成绩: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⑤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万宁党建网发布。

2.计分方法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

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含)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并列的,须进行加试(采取面试形式),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3.综合调剂

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公布后,相关岗位出现面试人员均不符合的情况,调剂其它岗位成绩合格的递补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调剂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岗位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公告在万宁党建网上发布。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由市公务员局会同用人单位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了解考察对象的群众公认度以及在关键时刻面对重大考验、急难险重工作方面的担当意识,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党政机关。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登记、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等情况,对《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报名资料的原件进行复核。

(七)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入围人选综合得分情况及考察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人选。

(八)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万宁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898-62236933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36382846

中共万宁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日


2020年成都天府新区公开招聘(选调)优秀人才公告


四川天府新区是2014年10月国务院批复设立的第11个国家级新区,规划面积1578平方公里,肩负着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事关四川省发展的“百年大计、省之大事”,已形成2个千亿级、8个百亿级产业集群,成为中西部地区投资基础最好、创业环境最优、发展潜力最大的区域。其中,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规划面积564平方公里,是四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率先突破、重点打造的核心区和主要建新区。当前,天府新区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天府新区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指引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极两中心两地”目标定位,积极担负公园城市、内陆开放门户和西部科学城建设等重大战略任务,坚持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落实,切实锚固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的战略坐标,集聚在全球城市竞争格局中的战略势能,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先行区。

为全面促进天府新区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发展,四川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管委会决定面向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优秀人才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符合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全国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拟聘岗位为四川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

备注:上述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20年9月1日。

二、选调岗位、人数及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与选调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特别是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4.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并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名应聘;

9.符合选调岗位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选调岗位

详见附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选调

1.见习期或试用期未满的;

2.行业招录时约定履行服务期限未满的;

3.受处分尚未解除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进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人事考试、人才评价”栏目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此次网上报名不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只进行照片审核,请应聘人员务必严格按照公布的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条件不符者请勿报名;如对应聘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致电选调单位进行咨询。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0年9月4日9:00至9月14日17:00。

2.准考证打印:2020年9月17日至笔试考试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2020年成都天府新区公开选调优秀人才应聘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应聘资格审查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务必对照岗位条件相关的情况,如实相应填写在报名信息各栏及附加信息栏,在“最高学历”栏注明是否取得学历相应学位,“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

3.网上缴费。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执行,每科50元。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在报名网站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2020年9月17日至笔试考试前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人事考试、人才评价”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报名。

2.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主考机关(联系电话:028-68772524)。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笔试开考比例

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的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笔试,确属特殊岗位,经主考机关同意后可放宽至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选调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相关情况将于2020年9月16日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cdtf.gov.cn/cdtf/c130527/common_list.shtml,下同)公布。已缴费但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9月18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4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综合考察相结合并逐轮淘汰的方式进行,每轮成绩不计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最终考试成绩以综合考察成绩为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20年9月19日(具体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对策研究》(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与选调岗位职责相关的文字写作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4.成绩公布:2020年9月28日前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下一环节相关事项,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二)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按照同一岗位选调人数与进入资格审查人员1∶5的比例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该岗位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和地点:详见相关公告。

2.审查方式: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需提交资料:①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相关证书(学历证、职称证、相关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材料原件1份,内容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及年限、入党时间、身份编制类别、现任职务以及是否同意应聘等信息。④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能力水平的相关印证材料(例如发表的文章或起草的优质文稿、取得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注意事项。①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都可取消其应聘资格。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③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的,在面试前一天上午12:00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

(三)面试

1.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选调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原则上达到1∶2方可开考面试,确属特殊岗位,经主考机关同意后可放宽至1∶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选调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80分。面试成绩将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综合考察

进入综合考察人员名单原则上按照同一岗位选调人数与进入综合考察人员1∶2的比例确定,确属特殊岗位,经主考机关同意后可放宽至1∶1;在最低合格线上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进入综合考察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并与面试成绩一并公布。综合考察由主考机关组成考察组,采取到应聘人员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综合考察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80分。综合考察成绩将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体检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同一岗位选调人数,在最低合格线上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并与综合考察成绩一并公布。

(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对初次体检结论置疑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主考机关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主考机关同意,可等额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调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主考机关规定的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选调工作由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纪工委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四川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68772524,61889633

监督电话:028-61889797


九、特别提示

1.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考试工作顺利开展,请应聘人员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天府健康通”申请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请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考试及资格审查时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请应聘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入考点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0年9月2日


沈阳市辽中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省市公务员管理有关文件规定,沈阳市辽中区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面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共30个职位,具体详见《2020年沈阳市辽中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沈阳市域外已按国家政策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且在编在职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职级)层次的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坚定、实绩突出、品行端正、群众公认、清正廉洁。

(二)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以放宽到39周岁(即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表现特别优秀、实绩显著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外)。

(五)选调人员应承诺调入后在我区至少服务5年,且服从组织安排和职级确定。

(六)具有履行公务职责必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公务员任职回避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者尚在任职试用期的,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依法依规办事。


五、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在辽中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liaozhong.gov.cn)及辽中微信公众号“辽中号”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4日9:00—2020年9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zqwzzbgwyk@126.com邮箱。

3.报名提交材料:

①《沈阳市辽中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处需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

②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认证材料,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需报考人员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形成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所有电子件须打成压缩包上传,压缩包命名格式为:报考职位序号+姓名+所在省市。邮件发送成功依据为邮箱自动回复。

(三)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诚信报名方式,只能选择一个职位。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沈阳市辽中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选调职位需求进行资格审查,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及获得荣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原则上按照不超过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并以电话或信息方式进行通知。

职位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选调或调整选调职位,并以适当方式通知报名人员。

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电话或信息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等。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情况,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用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选进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人选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领导能力素质等,根据面试评价结果确定拟考察人选。

(五)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确定的拟考察人选经报名人员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县(区)组织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调出的相关证明后,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

考察组根据选调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及群众公认度等情况进行全方位考察,进一步对报考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审查。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选调职位出现空缺的,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部报名人员中采取双向选择,择优调剂方式调整。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沈阳市辽中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

对拟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九)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沈阳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选必须自行办理调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一)沈阳市辽中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是辽中区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举措之一。沈阳市辽中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各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坚持规范程序、阳光操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对选拔工作中出现的任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选调要求,服从沈阳市辽中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选调单位统一安排,报考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本公告由中共沈阳市辽中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4—87808318

咨询时间: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中共沈阳市辽中区委组织部

2020年9月9日


四川渠县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公务员队伍结构,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经研究,拟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83名到渠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

全国(除渠县外)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相应职级)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调职位

考调名额共83名。具体考调单位、名额以及其他限制条件等详见《四川渠县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考调人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服从组织领导,作风过硬,品行端正,勤政务实,清正廉洁;

2.通过公开考试招录到各级机关单位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3.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应当具有考调职位表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4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1年9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5.符合工作调动年限要求或达到最低工作服务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自愿接受工作安排;

7.具有与报考单位性质相匹配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等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干部档案有涂改造假,或者“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在疑问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含任职试用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动情形的。


四、考调程序

(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至9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方式为:

1.现场报名。本人持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的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专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复印属实鲜章),《四川渠县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所在单位和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并加盖公章),《承诺书(附件4)》和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电子档(按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到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地址: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渠江街道和平街18号)报名。

2.网络报名。需将以上现场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的扫描件,发送至1281727718@qq.com邮箱。邮件资料不齐,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未能及时补齐的,视为不符合考调条件。网络报名人员需在笔试开考前将报名资料原件递交县委组织部进行复审。

(二)资格审查。由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对报名考调人员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考调条件,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调资格。

(三)职位调整。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调整开考比例并公告,最低不得低于2:1。达不到最低比例的,该职位已报名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征求其本人意见,可书面申请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同时取消该职位考调名额。

资格审核结果、职位调整在渠县人民政府网、爱上渠县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布。

(四)考试。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1.笔试。笔试由渠县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通过渠县人民政府网、爱上渠县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布。

2.面试。同一职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进入面试资格人选与选调名额之比为3:1;不足3:1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后续发布通知为准。

(五)差额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考调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考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降低比例为1.5:1。由县委组织部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体检人员。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调动。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考调人员,在渠县人民政府网、爱上渠县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任职。副科级领导干部或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人员报考乡镇机关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可根据职数空缺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后,安排到乡镇领导岗位任职;其余人员根据报考单位职级职数空缺情况进行任职。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考调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考调人员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2.本公告由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818-7305054(公务员股)

监督电话:0818-7203102(干部监督培训股)

4.根据四川省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进行现场报名和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请注意佩戴好口罩。


金寨县公安局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金寨县委编委研究同意,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人民警察6名(适合男性,面向全市选调职位不少于3人)。


二、选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勤政廉政,热爱公安工作;

(二)具备公务员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已登记并正式授予警衔,不包括监狱等司法及其他专业警察),使用政法专项行政编制,职务层次为科员及二级警员、警务技术员以上;

(三)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副科级以上(含副科、三级警长及以上执法勤务警员职务、警务技术三级主管及以上警务技术职务)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备人民警察必须具备的身体素质、政治素养等基本条件;

(八)拟选调人员不得流动调入后即构成有关规定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试用期未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法步骤

(一)报名

1、报名地点:金寨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报名。

3、由金寨县公安局具体负责报名事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提供: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3)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报名者的身份、职务及职务层次、警衔、编制性质、供给渠道、是否在编在岗情况,遵纪守法情况,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是否同意调出等;

(4)报名者须填写《金寨县公安局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一份,并承诺本人提供的证件及表格内填写的内容均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审核

纪检监察、组织、编制、公安部门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和证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和符合选调条件人员名单,报县委编委审定。

(三)考试

(1)报名人数少于4名(含4名),由组织、编制、公安部门直接进行考察确定选调对象;

(2)报名人数在5名以上(含5名),由组织、编制、公安部门组织统一考试,按照10:8的录用比例重新确定选调名额(最高不多于6名);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实践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加分

①硕士以上(含硕士)学历的,加1分;具有本科学历的加0.5分;大专学历不加分。

②职级。报名人员为副科级职务(含副科、三级警长及以上执法勤务警员职务、警务技术三级主管及以上警务技术职务)的,加2分。

③报名人员为金寨籍独生子女的或配偶为金寨籍独生子女的加0.5分。

④工龄每满10年加0.5分,10年以下不加分。

⑤获国家级表彰奖励加3分;获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表彰奖励的,加2分;获市厅级表彰或二等功的,加1.5分;获县处级表彰或三等功的,加1分。

⑥家庭特别困难的加1分。

⑦夫妻分居10年以上的加1分;4-10年的加0.5分;3年以下不加分。

⑧少数民族加1分。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加分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合计分相同的,进行体能测试,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人选。体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统一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因体检不合格缺额的,根据面试成绩和加分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考察或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根据面试成绩和加分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后,由县公安局根据考察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报县选调工作领导组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入编手续。


四、纪律要求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选调人员在岗位分配过程中须服从组织安排,如不服从则取消选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寨县委编办、金寨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7356151(金寨县委编办)

0564-2702163、13956126058(金寨县公安局)


金寨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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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遴选大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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